前天的新闻联播展出了圆明园文物“马首”,并介绍这是由一名香港商人在海外拍卖中以天价6000万港币购下,并无偿送给中国政府的。
本来这个故事很好的说明了香港商人的爱国情怀以及为了国家文物无私奉献的精神,但是这个价码让人总觉得心里难受。第一个想法是,既然这个香港商人这么富有,他本可以将这笔巨款捐给国内的贫困山区的希望小学们;以一个孩子一年100的学费来算的话,这笔钱可以让100万处于贫困中的孩子们完成自己的小学学业,这将是多么崇高的一件事情;但是这位商人却选择了将这笔钱拱手让给外国人,只为了买回这个曾经本就属于我们的文物!这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情!本来我们需要买回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已经是一件足够屈辱的事情,中央电视台作为政府喉舌却将它大肆宣扬报道……实在是可悲而且可叹。
我甚至认为,这种狭隘的民族荣誉情绪正阻碍着我们民族正常自尊自重自立自强的发展!依我愚见,为了保证中国那仍然在贫困中生活的人们,政府完全可以将现有的圆明园文物拿来拍卖,用筹来的善款改善仍然穷苦的人民的生活条件才对!一个将自己的自尊心建立在以往五千多年的纷争历史上的民族,一个只会驻足回首,在自己的过往中迷失,而不懂得眺望前方的民族,要如何才能屹立于世界强者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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